连续收到两条扣费短信?原因看这里
这是社保基数调整以及部分人员存在的差额补收小编早在10月22日就发过公告预告过哦
关于这次差额补收
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问得比较多的问题
一起来看看吧
1
问
为什么补收?
答
根据浙人社发〔2021〕54号文件规定,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3元,下限为3957元;最高月缴费标准3560.94元,最低月缴费标准712.26元。2020年最低月缴费金额为597.96元(缴费基数3322元*缴费比例18%),相当于最低月缴费标准提高了114.3元,补收的就是这部分差额。
2
问
哪些人员要补收?
答
原月缴费金额低于712.26元的人员(含已中断和2021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),月缴费金额均需调整至712.26元。
原月缴费金额高于712.26元的人员,仍沿用原缴费基数,不需要补收。如本人已申报调整的,根据本人申报调整的新基数进行补收。
3
问
为什么现在补收?
答
依据全省统一规则,2021年起,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周期调整为自然年度,即:从原来的当年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为当年度的1月至12月,因此产生的缴费差额将于当年度最新缴费基数启用后,从1月起执行。属于补收对象的,根据实际参保月数,税务部门已于近期陆续对补收金额进行扣款。
4
问
补收金额是多少?
答
补收金额=(现月缴费金额-原月缴费金额)*月数。以缴费基数下限为例,原来最低月缴费金额为597.96元(缴费基数3322元*缴费比例18%),现最低月缴费金额为712.26元(缴费基数3957元*缴费比例18%),1-9月补收金额=(712.26元-597.96元)×9=1028.7元。
现在我们再来具体看一个案例
就更加清楚啦
小张是灵活就业连续参保缴费人员,原缴费基数为3322元,10月份新基数启用后,2021年全年的缴费基数均按3957元重新核定。缴费基数提高了,每月的养老保险扣缴额从597.96元提高为712.26元。因此小张12月的扣款项目如下:
12月2日扣费712.26元(单养老保险11月正常缴费)或1028.82元(养老保险11月正常缴费+医疗保险缴费316.56元);
12月8日扣费1028.7元=114.3元(养老保险每月补收金额)*9(补收月份2021年1-9月)。
这下子看明白了吧
这次扣款是
全省统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补收的差额部分
如果还有疑惑
请咨询各地社保经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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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在相应社保扣款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项,避免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社保欠费,请您及时关注扣缴情况。
2021-12-08
2021-12-08
2021-12-07
2021-12-06
2021-12-06
供稿:社保中心、社保处
编辑:办公室